各学科考试合格者颁发就读院校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并给予电子注册;本科毕业生,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条件者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、人事厅、财政厅鲁教职 [2006] 9号文件精神,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在干部聘用、职称评审、工资待遇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。